任职要求:
对满足各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引进在相关领域具备科研成果、技术专长或实践经验,能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优秀人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才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关于招聘对象和岗位的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内科学、外科学、眼科学、妇产科学、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骨科学、中医、
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
从事医疗岗位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研究方向:
内科学、外科学、眼科学、妇产科学、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骨科学、中医、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
福利待遇:
1.一次性安家费、配套科研经费20万;
2.解决事业单位编制;
3.可依托我院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人才项目;
4.子女入学:子女可就读小学5.其他支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周转房或职工宿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