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可免)和工作能力;
7.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8.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0月16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0月16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10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6)、《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附件7)。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研究方向:
本科:药学类(1007)、中药学类(1008)
研究生:药学(0780、1007、1055)、中药学(0781、1008、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