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博士)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应聘临床医师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基本条件(硕士)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等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应聘临床医师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研究方向:
分子生物学
福利待遇:
(1)提供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根据读博期间最高SCI论文影响因子核定,每1分核10万元;
(2)来院满三年且符合协议规定的业绩考核要求的,再匹配购房补贴50万元;
(3)来院满6个月后,经科室考核合格,兑现副高级职称工资待遇,并给予1000元/月的博士津贴;
(4)工作表现突出,考核优秀,按照组织程序可优先选拔任用;
(5)配偶学历为硕士及以上或职称为中级职称及以上者,优先安排工作岗位;
(6)医院承担来院面试期间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用(按医院财务制度执行);
(7)协助申报洛阳市相关人才待遇;
(8)以上待遇可根据博士具体情况及医院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二)其他医学相关专业博士
1.岗位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专业应为基础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等医学相关专业范围,博士后已出站者年龄可放宽至38岁。
2.待遇保障
(1)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2)来院满6个月后,经科室考核合格,兑现副高级职称工资待遇,并给予1000元/月的博士津贴;
(3)工作表现突出,考核优秀,按照组织程序优先选拔任用;
(4)配偶学历为硕士及以上或职称为中级职称及以上者,优先安排工作岗位;
(5)医院承担来院面试期间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用(按医院财务制度执行);
(6)协助申报洛阳市相关人才待遇;
(7)以上待遇可根据博士具体情况及医院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三)洛阳市相关待遇
根据洛阳市相关政策享受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2000元/月(三年),购房补贴10万元。
(具体实施时,根据洛阳市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内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