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研究方向:
遥感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仪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