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29日(含)至2007年9月28日(含)期间出生,对特别优秀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9月29日(含)以后出生。
6.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
研究方向:
化学
福利待遇:
落实黑龙江省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安家费:6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8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可申请按月领取为期2年的生活补贴(500元/月),或申请入住省人才公寓,或申请免费入住学校公寓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