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条件
符合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自动化专业教师
博士研究生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工程、微电子、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和信息器件、交通运输工程、机器人工程、机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能源动力类、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号处理、光学工程、材料学、物理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分析科学、化工过程机械、计算数学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研究方向: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工程、微电子、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和信息器件、交通运输工程、机器人工程、机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能源动力类、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号处理、光学工程、材料学、物理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分析科学、化工过程机械、计算数学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福利待遇:
聘用待遇
薪酬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的,还可享受安家及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的相应待遇。具体咨询设岗单位及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