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学术骨干年龄一般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博士A、B类人才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
(4)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5)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学术功底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研究方向:
(1)从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学、研究的人才。
(2)从事党史、党建、统一战线等领域研究并取得优秀成果的人才。
(3)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民族学等专业的优秀应届博士研究生。
备注: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的,适度优先。
福利待遇:
1.学科带头人。相关待遇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欢迎联系咨询。
2.学术骨干、博士A类、博士B类: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具体面议;
(3)人才引进后5年内或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相应层次人才条件要求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引才待遇补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