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后经历者、高级职称者或业绩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高层次人才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研究方向:
法学(国际法学、航空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教育学(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