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后经历者、高级职称者或业绩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高层次人才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研究方向:
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与设计方法、城乡历史与遗产保护、住房发展与社区规划、空间治理与规划政策);建筑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