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备良好的品行;(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研究方向:
专业: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40周岁以下。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