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纠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4.本、硕、博至少有两个阶段与学校招聘专业一致或相关,国内院校毕业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国外院校毕业博士,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定证书;
5.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需要,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身体状况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高校工作的;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二)分类标准
1.博士学位银龄教师
(1)具有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能够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发展方向;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资格;
(4)年龄一般在63(含)周岁以下,特殊需求可以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65(含)周岁,首次聘期不少于5年;
(5)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领取了退休证明。
2.优秀青年博士教师
(1)具有良好的学术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能够协助学科带头人开展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
(2)热爱教学工作,能够承担相应课程教学任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首次聘期不少于5年。
研究方向:
体育类
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
引进与聘用的博士学位银龄教师、优秀青年博士教师待遇由基本薪资和科研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
(一)基本薪资
依据学校薪资体系,按聘任职称等级兑现。
基本薪资总额为:教授20-28万元/年,副教授15-18万元/年,青年博士14-18万元/年。
(二)科研绩效奖励
按照学校相关科研绩效奖励管理办法执行,依据科研成果兑现,奖励金额不设置上限。
(三)住房补贴
学校为入职的博士人才提供住房补贴,五年总额12万元。按月发放,每月2000元。
(四)科研启动资金
学校为入职的博士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资金。依据个人申报,学校评审后统筹安排,理工类最高10万元,社科类最高5万元。
(五)其他福利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聘用人员可享受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商业保险、带薪寒暑假、报销采暖费、免费通勤车、免费早午餐、单身教工公寓、健康体检等工会福利。
(六)沈阳市人才补贴
1.经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为期3年、每月2500元(共计9万元)的博士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如遇政策变化以实际政策为准)。
2.经审核通过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在沈首次购房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毕业补贴7万元(如遇政策变化以实际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