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35岁)以下的博士(取得博士学位三年内或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三)独立科研能力较强,从事过相关课题研究,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过2篇以上论文。
(四)需全职在岗工作2年,男女不限。
(五)其它要求以合作招收单位为准。
研究方向:
经济类、海洋类专业
福利待遇:
(一)学校为进站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科研设备。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本站工作期间,学校给予相关生活补助。
(三)凡通过开题、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可再享受深圳市政府提供的18万元/人/年的博士后生活补助。
(四)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深圳市政府专项资金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五)根据深圳市有关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特聘岗位津贴。
(六)根据深圳市有关博士后户口政策,博士后本人可以在深圳落户。
(七)若深圳市博士后人才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方面待遇按照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