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学生思想、身体及心理健康,建立学生心理档案;2.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协助按时搞好助学贷款工作;3.负责学生的迎新、军训、入学教育、毕业生实习实践、离校工作;4.负责组织学生工作例会;重视党组织建设与培养、班委会、团支部的建设与培养;5.负责学生的校风、学风和组织纪律教育,坚持班会课和主题班会;6.做好家校沟通,处理学生问题及反馈学生表现、动态等;7.负责学生宿舍巡查及管理;8.负责到教室(课堂)检查学生出勤及课堂表现,与任课教师加强沟通;9.负责摸清学生交费情况,掌握准确的交费、欠费信息并负责催收工作;10.关注学生学习、考证、考级等工作;11.支持学生会、团委、青协及学生社团活动。1.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思政、师范类专业毕业或有文艺特长优先考虑;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大学期间担任过院(系)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4.有志从事学生工作,责任心强、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5.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优先,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和素质教育工作方法,熟悉学生工作管理;6.本岗位有可能带初中起点的学生,请在投递的应聘邮件主题中备注是否接受调剂。(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无违反师德失范行为;(二)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所赋予的工作任务;(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四)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研究方向:
心理、思政、师范类专业毕业或有文艺特长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一)薪酬根据岗位、学历、职称、技能资格和工作经历综合确定,具体按照学校工资制度及标准执行;(二)入职购买五险一金;(三)学校设立教学科研成果和指导学生技能竞赛奖励机制,对于在教学科研和教书育人中作出成绩的给予额外的奖励;(四)学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聘任权,提供职称晋升渠道;(五)建立完善的师资培养进修提升机制,为教师提供多种访问进修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培养机会,提供“省培”“国培”项目;(六)为教师提供“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及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七)学校可提供校内教职工宿舍床位;(八)享受带薪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期;(九)学校地处天河区,近市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十)符合广州入户条件的教职工,户口可迁入广州市,人事关系和档案可挂靠广州市;尽可能协助解决配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