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5年5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暂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条件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畜牧、畜牧学(一级学科)、兽医、兽医学(一级学科)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具有教师、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教师、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专业代码博士研究生专业:
畜牧:095133
畜牧学:0905
兽医学:0906
兽医:0952
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不限
研究方向:
博士研究生专业:
畜牧:095133
畜牧学:0905
兽医学:0906
兽医:0952
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不限
福利待遇:
待遇
1.省直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根据其前期研究成果和入校后的目标任务,给予不同层次博士40-70万元为下限的安家费(含吉林省和地方政府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如成果业绩较突出者,具体事项可面议;依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对获得经费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资助:
主持纵向科研项目,校内配套比例额度按实际到账数额1:1执行,配套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联合其他单位申报纵向项目,我校作为参与单位或承担各级项目的子项目,且有科研经费拨入我校,配套比例额度按1:0.5执行,配套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引进人才配套待遇;
4.引进人才享受学校博士津贴1000-3000元;
5.按吉林省人才政策,视情况妥善安排配偶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子女在本市入学问题;
6.我校关于人才相应的其他待遇或激励政策可叠加享受;
7.入校工作后,配套相应的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