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道德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工作站人才条件
1.近五年内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学科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C等级和B等级论文各1篇,其中,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个人排名第二且导师排名第一的,2篇可折算为1篇,限1篇);或有其他相当水平的科研业绩成果。
2.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后出站证书的博士后年龄条件为40周岁以下。招聘专业及代码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英语语言文学A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211、高等教育学A040106、英语笔译A050212、英语口译A050213、国际商务A020215、国际贸易学A020206、金融学A020204、企业管理A120202其他条件1.报考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者,研究方向需为英语教育。
2.报考专业为高等教育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企业管理者,本科专业需为英语B050201、翻译B050261、商务英语B050262、语言学B050266。
研究方向:
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英语语言文学A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211、高等教育学A040106、英语笔译A050212、英语口译A050213、国际商务A020215、国际贸易学A020206、金融学A020204、企业管理A120202
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包括聘期内常规待遇和人才引进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目标任务与岗位职责、引进待遇相结合。
(一)聘期内常规待遇
获聘人员参照事业编制标准执行薪酬待遇,按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B类岗位教师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广东二师〔2023〕198号)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及兑现薪酬待遇。根据学校事业编制空缺情况,逐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引进待遇不超过以下标准(标准详见下表),具体标准协商确定。无特别标注的引进待遇,单位为“万元”。人才引进待遇计发方式如下:安家费正式入职后的当年或次年发放80%,聘期期满考核合格者发放剩下的20%;聘期期满前完成聘期科研职责任务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可申请提前发放剩下的20%;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计发剩余的安家费,并按规定退回部分已计发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由引进人才在限额内自主申请,报学校审批。博士工作站人才
博士:税前安家费35,文科类科研启动费10,理工类科研启动费20。
博士后:税前安家费50,文科类科研启动费10,理工类科研启动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