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物理学、化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学历或职称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年龄要求:
(1)对院士等领军人才不做年龄要求。
(2)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类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应聘者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5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类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应聘者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0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即达到学校“韶峰学者特聘岗位"学术带头人以上层次)年龄可放宽至55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职称应聘者,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研究方向:
物理学、化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福利待遇:
基础薪酬(万元/年,税前):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安家费(万元,税前):70
科研启动费(万元):文科20,理工科30
配套政策
事业编制: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事业编指标和进人计划指标限制,符合人编条件的优秀博士可办理入编手续,按政策享受公积金、社保等福利待遇,到岗工作后可按财务政策报销参加考察或报到人职的交通费用。
引进待遇:
新引进人才参照基础待遇提供一次性引进待遇,学术成果特别优秀者,可以申请追加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具体一事一议并在入职合同中明确标准。
薪资水平: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年薪制,基础薪酬标准为拔尖人才60万元年(税前)、杰出人才80万元/年(税前)、顶尖人才120万元/年(税前),人职后取得突出成绩和做出重大贡献者还可以申请奖励性绩效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学校的专项奖励。
对新引进无高级职称的博士,按学校薪酬体系享受正常待遇,还可享受4000元/月的补贴,由学校直接按月发放到个人,持续发放24个月。
职称评审:
应届博士入职后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认定讲师,两年后可申报副教授业绩特别优异者可提前申请破格参评副教授;博士后出站可直接申报副教授;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按政策申请绿色通道申报副教授或教授。已有高级职称的可依据相关规定确认职称。
还可享受人才工程、放学进修、学术团队、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地方性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