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我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招收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毕业生,普通全职博后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师资全职博后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具有良好学术道德、中英文阅读和写作能力,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符合国家和学校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其他要求。
研究方向:
法学、“英语+法学”和“知识产权+计算机科学技术”双学位三个本科专业;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和工商管理硕士(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方向)专业
福利待遇:
①具体薪酬按《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湖南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发放。
②按政策享受长沙市人才补贴,发放期限为两年。
③在站期间取得的超过对应出站考核等次要求的科研成果部分,可以按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获得奖励。
④在站期间,享受在编职工子女入托(园)和入读湖南师大附属学校的待遇。
⑤学校缴纳相应的企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