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①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重大学术影响力;
②聘期内一般每年实地来校工作2个月以上(含2个月);
③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或学术机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④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⑤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影响,取得本学科领域内公认的成就。
研究方向:
法学、“英语+法学”和“知识产权+计算机科学技术”双学位三个本科专业;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和工商管理硕士(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方向)专业
福利待遇:
①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讲座教授按年度或月份支付劳务报酬;
②可根据履职情况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经费;
③提供讲座教授实地来校工作期间的住宿,每年报销从原工作单位来校讲学的往返交通费;
④为讲座教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