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已在国内外大学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国家战略需求和前沿发展动态,取得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能对该领域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优秀人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高层次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研究方向:
行政管理(含中国行政史)、公共政策、社会保障、城乡公共治理、数字公共治理、应急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卫生政策与管理等。
福利待遇: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高层次人才“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