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持有台湾地区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地区居民;
2.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3.年龄原则上应在6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和急需紧缺的可放宽年龄;
4.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能全职到校工作;
5.遵守中国大陆法律法规,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维护与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美术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
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
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美术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
福利待遇:
1.薪资(年收入,人民币,税前):教授,25-45万元;副教授,23万元起;博士,21万元起。
2.聘期内学校提供免租金人才公寓。
3.享受5-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4.学校为台湾地区教师购买相应的工伤等保险。
5.提供探亲路费补贴,每人每年4000元包干领取。
6.路费与住宿费: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给予报销引进人才来校面试的往返路途费和住宿费用,以及来校报到的路费。
7.符合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者,学校可聘任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台湾取得的学术成果可纳入工作评价体系)。
8.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或有标志性重要成果的优秀人才实行“一人一议”。
9.符合福建省、宁德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由学校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可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