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研究方向:
基础医学一级学科、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口腔医学一级
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中医学一级学科
、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药学一级学科、中药学一级学
科、医学技术专业学位、护理学及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备案制管理,执行聊城市事业单位薪酬标准。根据聊城市《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及配套政策,享受聊城市相关规定待遇。学校可协助办理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等事项,对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可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等方式聘用,并在安居保障、科研经费、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