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博士研究生专业:化学07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生物科学类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研究方向:
化学07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福利待遇:
(一)博士待遇: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启动资助;提供博士津贴6万元;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非本地博士人才提供过渡公寓2年;
(二)符合延边大学“延边大学青年教师江学支持计划”条件的博士,享受岗位奖励和安家补贴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