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须取得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取得的按约定解除;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最高年龄:40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临床医学
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各自聘用医院公众号(或订阅号)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各用工单位(晋江市中医院总院、陈埭分院、磁灶分院、池店院区、西滨院区、西园院区)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为雇员劳务派遣机构。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作为劳务派遣公司雇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劳务派遣公司派至晋江市中医院总院、分院、院区工作,劳务派遣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进行续签或解聘。雇员派遣期间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雇员的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晋江市中医院及各分院、院区负责安排和落实。雇员应遵守晋江市中医院总院、分院、院区相关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
2.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将由各用工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