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参与科研项目申报、课题研究。
2.须按时完成所在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基本目标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及以上(博士后流动站出站要求的科研论文中,第二署名单位须标注杭州师范大学)。
3.须完成杭州师范大学要求的科研目标任务:
完成以下任一条即可:(1)二类论文1篇;(2)三类论文2篇;(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课题1项。
注:①上述科研成果须以唯一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杭州师范大学,第二署名单位可以标注博士后相关学科流动站。
②科研论文和项目级别的认定以杭州师范大学科研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为依据。
③博士后研究期间获得的相关科研奖励可替代论文。
④完成课题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1.具备良好的中英文表达和论文写作能力,可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博士生期间或近两年以第一作者发表高影响力论文:发表SSCI、A&HCI、国内权威期刊论文1篇;或一级期刊1篇(人文社科类)、二级期刊(人文社科类)1篇;或二级期刊(人文社科类)3篇。
2.所需专业或研究方向:法学。
3.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4.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
1.社会治理法学,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研究、边疆社会治理研究等领域。
2.中国法律史,涉及民族法律文化、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等领域。
福利待遇:
年薪40万元左右,其中包含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杭州市博士后生活补贴、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城西大走廊应届博士毕业生留(来)大走廊生活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