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科研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要求分析化学、材料科学、生物技术、药学或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相关博士学位;
3.身体健康,一般应为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能尽快到岗工作;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丰富的实验经验,熟练掌握组学分析、分子生物学检测、仪器分析等相关技术,有志于从事跨学科交叉和融合的科研工作,有单细胞分析经验者优先录取。可以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在本专业国际主流期刊发表过第一作者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研究方向:
分析化学、材料科学、生物技术、药学或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在站2年内,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学校承担;对经批准延期的博士后,在站第3-6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合作导师与学校按照相关比例共同承担。包含住房公积金、逐月住房补贴、社会保险及年金等,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年度总收入的
基础上,入选“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国家或江苏省资助叠加发放;如入选“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者,南医名城创新博士后在站两年总待遇110万元起,师资博士后在站两年总待遇90万元起。
3.科研绩效:
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项目及产生的科研成果,按《南京医科大学科研津贴发放办法》发放科研津贴,享受校内教师同等待遇。
4.专项科研经费:
对经批准延期满一年的校本部统招博士后,给予其合作导师10万/年的专项科研经费,用于支持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专项科研经费最高额度20万元。
5.职称评聘倾斜政策:
在站期间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凡达到我校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任职基本条件,在站期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排名第1)或通讯作者在南京医科大学高水平学术期刊目录(自然科学类)中高水平3类及以上类别发表研究论文1篇,且博士后第一署名单位是南京医科大学,即予以聘任,不差额评审;受聘职务后,即享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的薪酬待遇(仍享受博士后其他待遇)。
6.优先留校:优秀的博士后优先留校任教;符合学校高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优秀博士后,可直接按政策予以引进。
7.申报项目:支持博士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各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