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已取得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或近期能顺利答辩获得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具备市政工程、环境工程、分析化学、电化学、物理化学、计算化学、材料科学等相关学科或专业背景。
(3)有论文发表或著作编写经历。
(4)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试验技能,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及项目工作的能力,团队合作和组织协调能力突出。
(6)进站要求全职脱产。
研究方向:
专业方向:市政工程、环境工程、分析化学、电化学、物理化学、计算化学、材料科学等相关学科
福利待遇:
(1)录用后将保证充足的研究经费、国际领先水平的实验室及研究基地支持,按国家博士后相关规定和清华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2)待遇从优,遵照清华大学博士后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享受清华大学博士后五险一金、周转公寓(如个人放弃租住学校周转公寓,提供租房补贴4.2万元/年)及办理子女入园入学、升学,公费医疗等福利待遇。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政策办理有关落户事宜。另外,根据参与项目任务情况,给予发放适量劳务费。
(3)鼓励并推荐博士后申请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
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给予两年64万元资助;
清华大学博士后“水木学者”支持计划,校发年薪30万元(税前);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