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优秀青年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应聘者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其他应聘者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潜力和发展前景,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在相关学术领域已取得明显业绩。
研究方向:
国际法、经济法、民商法、诉讼法;师资(科研)博士后: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涉外法治、行政法治、民商事法治、刑事法治、卫生健康法治等
福利待遇:
编制:事业编制年薪:≥35万元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工作支持: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负责人的,可根据需要聘用1-3名学术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