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术品德,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5.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应为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6.具有较强科研工作能力和良好学术发展潜力,近三年发表1篇以上(含3篇)SCI/SSCI/CSSCI/北大核心期刊文章或出版一部专著或获一次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研究方向:
青少年发展与教育、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高等教育学、教师教育、心理学等。
福利待遇: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烟台市区无住房的)在站工作期间,协助申请烟台市人才公寓或学校暂住房。
2.可在我校落常住集体户口,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需随站流动,可凭博士后进站的有关证明到相关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手续,子女入托、上学按常住户口同样对待。
3.科研启动费(税前)6万元,出站留烟奖励(税前)1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