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事业发展;
(八)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岗位表中要求的职称条件;
(九)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9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4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三)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专业本科-(B0701)数学类年龄40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本科-(B0701)数学类
福利待遇:
引进待遇
从师市外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5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协议,符合人才层次要求或急需紧缺岗位条件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人才津贴:从师市外引进的第一层次至第七层次人才,除同岗位正常工资福利、报酬外,3年管理期内,可分别享受人才津贴每月15000元、12000元、8000元、4000元、3000元、1200元、1000元。
(二)住房保障:从师市外引进的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人才,在师市辖区内购房可分别享受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5万元购房补贴。
无购房意愿的,根据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5年内免费使用,不再按标准享受购房补助。
(三)职称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放宽学历等限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其他支持:从师市外引进的人才还享受落户、医疗保健、配偶安置等方面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