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基本条件
引进人员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
三、招聘人员类别及条件
将引进的教学科研人员区分为高端人才、拔尖人才、骨干人才。具体业绩标准及引进待遇如下。
(一)高端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突出教研业绩成果的高端人才,分为高端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二)拔尖人才
1.拔尖一类
(1)博士所学专业为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
(2)满足相应类别业绩条件
2.拔尖二类
(1)博士所学专业为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
(2)满足相应类别业绩条件。
(三)骨干人才
1.骨干一类:
(1)博士所学专业为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
(2)满足相应类别业绩条件。
2.骨干二类:
(1)博士所学专业为学校重点建设、重点培育学科专业。
(2)满足相应类别业绩条件。
3.骨干三类:
(1)博士所学专业不在学校学科建设急需专业之列的其他专业。
(2)主要承担教学任务,需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及科研潜力。
研究方向:
①经济学
②统计学
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④应用数学
⑤数量经济学
⑥数据科学和信息技术
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福利待遇:
1.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主要引进达到骨干一类以上业绩标准的人才。其他未在上述人才类别之列的业绩特别突出者,经学校审批认定后,可参照相应人才类别引进。应届毕业生引进待遇原则上不超过拔尖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