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①博士学位(含应届毕业生);
②化学、材料学、合成生物学、医学、生物科学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或相关领域;
③能够独立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科技英文读写能力;
④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能较快适应工作环境
研究方向:
化学、材料学、合成生物学、医学、生物科学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或相关领域
福利待遇:
①博士后聘用期两年,综合年薪33万元起(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博士后福利费参照学校教职工标准发放。特别优秀候选人可以申请校长卓越博士后,年薪可达50万元以上。(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
②广东省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总额30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深圳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总额12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资助期为24个月;
③在站期间,可依托学校申请深圳市公租房,未依托学校使用深圳市公租房的博士后,可享受两年税前2800元/月的住房补贴;
④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境内外合作交流机会,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两年共计2.5万学术交流经费资助;
⑤课题组协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博士后人才项目。如成功申请,最高可享受总计100万元补贴(与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不同时享受);
⑥博士后出站后6个月内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政府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来深生活补助(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⑦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政府再按照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⑧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政府再按照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⑨根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该规定资助项目与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10万元)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