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经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高等职业院校退休教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60年9月1日后出生)。3.具有与学校设置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且有十年以上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从事过教育教学督导相关工作。4.无住房需求。
研究方向:
(二)工作职责1.基本要求: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统一安排,每学期完成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总结,开展教学巡视、考试巡视、专项督导及督导工作简报编制等工作。定期参加教学督导工作会议,积极进行交流研讨,对学校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提出建设性建议。实行坐班制。2.听课评课:深入教学一线对所负责学院(部)进行全覆盖听课,对所负责学院(部)的专任教师、企业兼职教师、校内兼职教师等进行教学督导、评价和辅导。每学期完成不少于100人次的听课评课任务,并填写听课评课相关表格。3.资料存档:每次听评课、教学巡视、考试巡视、专项督导、参加座谈会等以及对所负责学院(部)的教师指导或问题反馈跟踪,都要有相应的记录并根据需要及时录入系统,及时完成所负责学院(部)的教学督导工作记录的档案整理,并按要求及时归档。4.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福利待遇:
采用签订劳务协议方式,薪酬待遇为50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