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作为本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在省部级有一定学术地位和成就,年龄不限,获得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卫生、教师、研究系列),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两项,享受相关待遇和资源配置:
1.近5年获得省部级或等同于该层次及以上的人才称号;
2.近5年以第一完成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及以上;
3.近5年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被SCI收录单篇影响因子10分以上且属于中科院1区1篇,或单篇影响因子8分以上中科院1区2篇。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坚持从事医疗、科研、教学、管理工作。
(三)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研究方向:
医疗卫生、教师、研究
福利待遇:
1.按规定享受自治区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2.安家费60万-250万
3.科研启动经费20万-200万
4.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正高级职称待遇,中青年博士人才可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
5.按职工价格购买校区建房资格
6.享受过渡性住房或房屋租赁补贴
7.可享受五险二金、年休假、法定假日等各类休假福利
8.医院承担来院考察交流期间的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用
9.提供科研用房和实验平台,条件优秀的可配备独立实验室及科研助手
10.1v1制定专项进修学习培训方案
11.可进入博士后工作站参与研究,享受相应博士后待遇
12.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子女入学、落户等事宜
13.享受家属体检福利
14.定期开展学术研讨、人才沙龙,院领导一对一服务交流,个人专题报道等各类活动
15.提供国家级、自治区级、桂林市级各类人才项目评选推送,认定后享受相应优待政策
16.符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学科、学术带头人、骨干评选条件者,享受相应津贴补贴及教师待遇
17.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大学,有突出业绩或临床技术,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紧缺学科或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等医院急需的人才,可在引进费、科研启动经费上适当加大引进力度
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支持政策
广西杰出人才可享受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广西八桂学者可享受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可享受生活补助45万元,可享受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
广西青苗人才可享受生活补助10万元,可享受科研补助30万元(自然科学领域)、10万元(社会科学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