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设计学、设计、艺术学、美术与书法、戏剧与影视、新闻传播学、民族学、社会学考古学、文物、博物馆、建筑学、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学、林业工程、机械、机械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岗位要求
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具备冲刺国家级高端青年人才计划实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4.年龄为45周岁以下;
5.在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6.身心健康,恪守学术道德,学风正派;
7.科研潜力满足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研究方向:
设计学、设计、艺术学、美术与书法、戏剧与影视、新闻传播学、民族学、社会学考古学、文物、博物馆、建筑学、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学、林业工程、机械、机械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福利待遇:
(1)事业编制,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至副教授七级岗,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学校有偿人才公寓住房一套并享受对应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