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纳米科学与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海洋化学、林业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学位要求:博士
正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基本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全职到岗工作。
研究方向:
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纳米科学与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海洋化学、林业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福利待遇:
1.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
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浙江大学等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3.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
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不低于115
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15,理工科30
按照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备注:应聘上述高层次人才须对应符合最新《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认定标准方能享受宁波市的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