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科、硕士及博士专业应当一致或者符合交叉学科需要。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开展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7.2026年3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及海外院校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博士研究生。
(二)
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且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博士应在本学科中科院一区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与机械工程相关交叉学科专业或方向博士应在本学科中科院一区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一区不少于2篇)或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和中文EI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一区不少于1篇、中文EI期刊论文不多于2篇)。论文至少1篇发表在非开源期刊,所有论文不包括中科院当年公布的预警期刊。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基金项目须转入我校后,可享受B类博士引进待遇;在研基金项目无法转入我校或基金项目已结项的,按C类博士引进。
(3)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加工工程、与机械工程相关交叉学科专业或方向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加工工程、与机械工程相关交叉学科专业或方向
福利待遇:
发放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理工科类提供科研启动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