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聘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同时具备正高级职称证书的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六)报名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研究方向需为新能源材料);
冶金工程(085603、0806);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储能科学与工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福利待遇:
(一)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博士未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前3年的聘期内享受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待遇。
(三)博士津贴。
(四)按省有关政策办理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出配偶就业安置申请,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