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相关专业背景;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7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相关专业背景,有相关行业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研究方向:
会计学、审计、财务管理
福利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