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敬业和协作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3.具备与所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8.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1.具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在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具备担任院长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具有高等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近5年担任国内高校二级学院副院长、教学科研等处室副职以上职务优先
1.面试时进行心理测试
2.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
研究方向:
全面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管理、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及专业发展、科研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