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作、研究方向)与我校开设专业或专业核心课程相符(相近);
4.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适应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学校各二级学院开设专业及各专业核心专业课程设置可通过学校官网查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艺术设计类
福利待遇:
获聘青年博士纳入学校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