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心条件(须符合我校教师入职体检要求);
5.一般为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理工科类专业一般出生日期在1990年1月1日(含)以后,文科类专业一般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6日(含)以后。博士后、具有高级职称或其他符合学校发展紧缺需要的,经学校评估条件优异的年龄可放宽。
专业及要求:
根据个人学习工作经历、高水平代表性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估,分为A、B、C、D四类,具体认定标准详询应聘学院。
研究方向:
学科教学(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