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应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经批准可适当放宽(须确保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存年限达到最低缴存年限要求)。
4.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从事护理专业教学、科研等工作
具有相关专业的高教序列或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研究方向:
护理学(一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