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引进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见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社局初审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核认定。
(二)不能报考人员
1.我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岗位所需条件1.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机械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
机械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福利待遇:
引进待遇
本次引进的人才,享受邵阳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