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条件;
3.热爱日喀则、奉献日喀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3.尚在立案审查期间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有大型建筑项目的施工、管理等经验,能够制定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项目进度计划、进行成本控制,熟悉项目规划、地基处理、主体结构施工及装饰装修等全流程实际操作与流程把控,具备基本教学能力
研究方向:
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签订工作协议后,按照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相关政策,落实相关待遇。符合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个人补助、科研补助、职务待遇、职称评聘、住房政策、家属安置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