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经验;(2)近5年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中科院分区2区TOP论文4篇以上,其中1区2篇;或主持获得国家级项目,且发表2区TOP论文2篇,其中1区1篇。发表本学科顶刊论文者,条件可适当放宽。(3)能从事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等本科专业的理论课程教学任务。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民族观,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恪守师德师风规范。
3.治学严谨,学风正派,专业功底扎实深厚,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研究动态,对学科发展有前瞻性、战略性思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绩。
4.教育教学能力突出,能够高质量讲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本科生课程。
5.廉洁自律,无师德师风、学术不端和教学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身心健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研究方向:
纳米材料(医药/生物应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