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经验;近五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在本学科及相关专业领域取得一系列被海内外认可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成为该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或获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民族观,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恪守师德师风规范。
3.治学严谨,学风正派,专业功底扎实深厚,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研究动态,对学科发展有前瞻性、战略性思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绩。
4.教育教学能力突出,能够高质量讲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本科生课程。
5.廉洁自律,无师德师风、学术不端和教学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身心健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研究方向:
药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