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高层次领军人才
1.学术造诣深厚,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能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引领学科建设、推动学校发展的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者、国家最高奖励获得者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
2.应聘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中青年学术骨干
1.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很强学术潜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2.自然科学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海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
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的相关要求。
(五)优秀青年人才
1.学术方向属于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主干学科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
2.应聘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当年度出站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六)实验教师
1.具有博士学位;能够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及关键实验技术的创新研发工作,为重大科研项目提供高级技术支持。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七)全职博士后
1.特别资助类博士后
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近3年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达到青岛大学青年卓越人才业绩标准、或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世界前200名、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为国内双一流大学中的双一流学科的博士,近3年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一般资助类博士后
国内外知名高校近3年毕业、学术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项目资助类博士后
国内外高校近3年毕业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以上岗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研究方向:
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历史文献学,中国古代史
福利待遇:
人才待遇
(一)中国两院院士:一事一议。
(二)高层次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发放相应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平台建设经费根据需要一事一议。配备团队、实验室;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三)中青年学术骨干:薪酬、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协助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四)海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薪酬、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配备团队、实验室。
(五)优秀青年人才
“青蓝”人才、其他青年人才:薪酬、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全职博士后
在站期间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各类博士后支持计划资助,与青岛大学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其他待遇:
(一)按照青岛市有关文件政策,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二)入职青岛大学享受优质中小学及学前教育资源
学校现有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青岛大学附属小学(青岛金门路小学)、青岛大学第二附属小学(青岛燕儿岛路第一小学)、青岛大学双语实验学校、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小学、青岛大学即墨实验学校、青岛大学附属中学、青岛大学实验中学(青岛第五中学)及九年一贯制的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等义务教育资源。根据青岛市各区义务制教育管理规定,学校协助办理以上入学相关事宜。
(三)医疗待遇
享受青岛市公务员医疗保险和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险。享受学校组织的每年免费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