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领军人才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等人才工程项目;或被授予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带头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近五年来,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1项及以上;或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及以上奖项;或以第一作者在SCI、CSSCI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高水平专著1部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学校各办学专业
福利待遇:
(一)领军人才:生活和购房补贴为40-100;科研启动经费分两类,自然科学类为20-40,人文社会科学类为10-20。
(二)其他待遇
1.低职高聘:一般博士进校后可享受三年专业技术九级岗待遇;业绩突出的博士进校后可享受三年副教授七级岗待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学校认定可高聘一级,三年后按照实际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享受待遇。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具体面议。
2.过渡性住房补贴: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购房前,由学校提供临时过渡房,过渡期为三年。第一年房租由学校提供,后两年学校承担一半房租,标准为1500元/月。
3.符合条件可申请获得省市级人才项目,并获得政府类人才引进补贴和购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