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医疗机构担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
3.需长期从事临床诊疗工作,具备10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曾担任国内三级医疗机构科室行政副主任及以上管理职务优先。
4.临床诊疗能力突出、技术精湛,有效地诊治了疑难病症,群众满意度高,在国家级学术组织中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省部级学术组织中担任常委及以上职务,诊疗能力与水平为同行所公认。对于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成果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福利待遇:
(二)薪酬待遇:事业编制标准薪资及临床奖励性绩效。
(三)科研支持:担任临床带头人,协助成立专家工作室,配齐团队成员。
(四)保障措施:事业编制,提供不低于半年周转期住房,协助解决子女入学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