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协助开展课程教学辅助、教学资料管理、教学活动辅助等工作,并配合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研究方向:
不限